
如果留言很少,可以先手動記錄選定的公開貼文。如果你已有所管理帳號的匯出資料,且已核對資料,便可在其中包含所需的留言 ID 與作者 ID 時使用。手動紀錄不足時,再使用收集工具。以下方法會產生兩張互相關聯的表:一張是不重複留言表,另一張是已知作者帳號表。
1. 定義參與統計的範圍
收集資料前,先寫下問題。例如:「在這些選定貼文中,我們觀察到的第一層留言包含多少個已知帳號?」第一層留言是直接發表在貼文下的留言,而非對其他留言的回覆。
請將下列資訊與表格一起保存:
| 項目 | 應記錄的內容 |
|---|---|
| 選定貼文 | 公開貼文或 Reel 的確切網址 |
| 觀察期間 | 查看或收集留言的時間 |
| 留言日期範圍 | 對留言發表日期設定的任何限制 |
| 留言範圍 | 僅限第一層留言 |
| 收集上限 | 每篇貼文要求收集的留言數上限 |
| 留言順序 | 收集時選用的排序方式 |
| 計數範圍 | 逐篇貼文計算、合併所有選定貼文計算,或兩者皆計算 |
觀察期間與留言日期範圍的用途不同。留言的發表日期可能早於收集日期。兩種日期都有資料時,請一併保留。
合併計算時,同一帳號在所有選定貼文中只計算一次。不要將各篇貼文的帳號數相加,就稱為不重複帳號數。同一帳號可能在多篇貼文留言。
有一則公開提問詢問如何找出曾在特定貼文留言的使用者。這支持從已知貼文及其留言作者著手,但不足以支持對整體受眾或此方法需求的主張。公開提問,擷取日期為 2026 年 8 月 11 日;僅一筆提問紀錄。
2. 選擇來源,少量收集並核對
如果手動紀錄的細節足以回答問題,就使用手動紀錄。請保存貼文網址,以及每則留言的來源證據。如果無法確認穩定的作者 ID,就讓該作者身分維持未確認狀態。僅憑可見的使用者名稱,不能取代所需的 ID。
如果使用現有的帳號擁有者匯出資料,請先核對其範圍與欄位。將僅帳號擁有者可取得的紀錄與公開留言紀錄分開保存。公開留言不能證明曾發生購買行為。購買紀錄必須有自己的來源,且經過核對、確認與該帳號的關聯後,才能支持買家身分的主張。
若要收集較大量的公開留言,Instagram Comments Scraper 的文件所述用途符合這項需求。Actor 是託管式資料收集程式。此 Actor 的文件說明,它可在不登入、不使用 Cookie 的情況下收集 Instagram 公開的第一層留言。帳號數仍需由你自行計算並核對。
以下是所提供的小規模輸入設定。使用前,請將範例網址替換成目標公開貼文或 Reel 的網址。
{"collectAllAvailable":false,"commentSortMode":"default","maxCommentsPerPost":10,"postUrls":["https://www.instagram.com/reel/DZu6dkVyImf/"]}各項設定的意思如下:
- `postUrls` 存放要查看的公開貼文或 Reel 網址。
- 在這份輸入設定中,`maxCommentsPerPost` 將每篇貼文可儲存的不重複第一層留言限制為十則。
- `commentSortMode` 保留預設的留言順序。
- `collectAllAvailable` 維持為 `false`,因此仍會套用上限。
這份輸入設定的格式已對照所提供的公開結構定義核對。該定義列出了可接受的欄位與值。本指南未實際執行留言收集。文件記載的建置版本為 0.1.21,核對日期為 2026 年 10 月 25 日。公開建置版本與欄位定義,核對日期為 2026 年 10 月 25 日;僅依文件。
Actor 文件也列出了選填欄位 `commentsFrom` 與 `commentsUntil`。這些欄位依留言發表日期篩選,且包含指定的開始與結束日期。所提供的輸入設定未包含這些欄位。如果加入這些欄位,請將設定值與結果一併記錄。
排序選項 `newest` 與 `oldest` 會依日期排列已收集的樣本。不要將排過序的樣本視為已收集每一則留言的證據。取消上限也不能證明收集範圍完整。公開動態內容已到末端、時間用盡,或來源發生錯誤時,收集仍可能結束。
目前有公開的將 Instagram 留言匯出為 CSV 的 Task,核對日期為 2026 年 10 月 25 日;僅確認頁面存在。Task 是已儲存的輸入預設設定。本指南未透過已驗證身分的帳號核對其儲存設定,也未執行此 Task。使用前,請先核對其輸入設定。CSV 是逗號分隔值,是一種儲存表格資料的檔案格式。
3. 計數前,先保存來源欄位
請保留原始匯出資料,不要修改。使用副本建立工作表,以便逐項對照來源核對結果。
請保存文件列出的以下欄位:
| 欄位 | 含義與用途 |
|---|---|
| `commentId` | 穩定的留言 ID;用來識別重複觀察到的同一則留言 |
| `postId` | Instagram 貼文 ID;可能缺少此值 |
| `postUrl` | 貼文的標準來源網址 |
| `postShortCode` | 貼文或 Reel 網址中的短碼 |
| `ownerId` | 作者帳號 ID;使用已知值計算帳號數 |
| `ownerUsername` | 作者的公開使用者名稱;保留以供核對來源 |
| `text` | 公開留言文字 |
| `createdAt` | 留言發表時間,也可能缺少此值 |
| `collectedAt` | Actor 收集該留言的時間 |
| `likesCount` | 公開留言的按讚數;可能無法取得 |
| `repliesCount` | 公開回覆數;可能無法取得 |
| `ownerVerified` | 驗證狀態標記;可能無法取得 |
請將 ID 儲存為文字,避免表格軟體將其四捨五入或改變格式。作者欄位是 `ownerId`。比對來源資料列時,請使用這個確切的欄位名稱。
文件所述的時間使用 UTC,也就是世界協調時間。請保留原始時間。如果顯示當地時間,請標明時區,並保留來源值。
缺失值不等於零。在文件所述的輸出中,`null` 表示無法取得。例如,`likesCount` 為 `0` 表示已知數量是零。值為 `null` 則表示無法取得數量。同樣地,`ownerVerified` 為 `false` 表示已知狀態為否;`null` 則表示狀態不明。
`repliesCount` 的值是數量,不是那些回覆的文字或作者紀錄。不要將這個數值加入收集到的留言資料列,也不要用它計算更多作者。目前的輸出規格不會匯出追蹤者或按讚者名單。輸出定義與收集範圍,核對日期為 2026 年 10 月 25 日;無實際執行結果。
4. 先建立留言表,再建立帳號表
先建立一張表,每個不重複的 `commentId` 各占一列。「不重複」是指每個不同的 ID 只出現一次。
請依下列步驟操作:
- 將 `commentId` 相同的重複資料列分成同一組。
- 保留一筆留言紀錄用於計數。
- 保留所有曾觀察到該留言的來源資料列連結。
- 如果曾多次查看,請將收集時間保存在獨立的收集日誌中。
- 即使文字相同,留言 ID 不同的紀錄仍須保留為不同留言。
同一帳號發表的兩則留言,仍是兩則留言。移除同一則留言的重複觀察紀錄,與將每位作者只計算一次,是不同的作業。
接受這張表前,請先核對互相衝突的來源資料列。如果同一留言 ID 在不同紀錄中對應不同的作者 ID,請保留來源證據,並在核對完成前將作者關聯標為未確認。不要只為了完成計數就選定某個 ID。
如果工作紀錄缺少可用的留言 ID,在能夠核對前,請先不要將它計入已確認的不重複留言總數。文字相同不能證明兩筆紀錄代表同一則留言。
接著建立帳號表,每個已知的 `ownerId` 各占一列。將每個帳號連到能支持其身分的留言 ID。請自行建立下列欄位:
| 帳號表欄位 | 欄位內容 |
|---|---|
| 作者 ID | 來源中一個已知的 `ownerId` |
| 佐證留言 ID | 與該 ID 關聯的不重複留言 |
| 選定貼文 | 觀察到這些留言的貼文 |
| 觀察到的使用者名稱 | 來源中與這些紀錄關聯的使用者名稱 |
| 留言數 | 關聯的不重複留言數 |
這些是你自行建立的分析欄位,不是 Actor 額外提供的輸出。
不要將缺少作者 ID 的紀錄放入這張已知帳號表。不要將所有缺失的 ID 歸到同一個「未知帳號」。這會憑空建立身分關聯。請將受影響的留言另存於未確認紀錄表中。
5. 分別計算帳號數與作者不明的留言數
從核對後的留言表計算三個主要數值:
- 不重複留言數:已知且不重複的 `commentId` 值的數量。
- 已知作者帳號數:與這些留言關聯、已知且不重複的 `ownerId` 值的數量。
- 作者不明的留言數:作者身分仍缺失或未確認的不重複留言數。
報告中請保留計數單位。留言、帳號與人是不同的計數單位。
作者不明的留言,可能屬於表中已有的帳號,也可能屬於另一個帳號。多則作者不明的留言也可能來自同一位作者。因此,不要每缺少一個作者 ID,就增加一個帳號。
請使用「帳號」,不要使用「人」。一個人可能操作多個帳號,而所提供的來源無法確認每個帳號由誰操作。留言也不能證明追蹤關係、購買行為,或帳號之間的關係。
6. 用原創虛構範例核對計算
原創虛構範例:本例中的所有 ID 與數量皆為虛構。表格用於說明方法,並非 Actor 的執行結果。以下六列各有不同的留言 ID。
| 留言 ID | 作者 ID | 處理方式 |
|---|---|---|
| C1 | A | 關聯至已知帳號 A |
| C2 | A | 關聯至已知帳號 A |
| C3 | B | 關聯至已知帳號 B |
| C4 | 缺失 | 作者維持未確認狀態 |
| C5 | C | 關聯至已知帳號 C |
| C6 | C | 關聯至已知帳號 C |
已知帳號表如下:
| 作者 ID | 佐證留言 ID | 不重複留言數 |
|---|---|---|
| A | C1, C2 | 2 |
| B | C3 | 1 |
| C | C5, C6 | 2 |
作者不明的留言表包含以下紀錄:
| 留言 ID | 作者 ID | 處理方式 |
|---|---|---|
| C4 | 缺失 | 保留紀錄,不指定帳號 |
計算如下:
- 作者已知的留言數:2 則留言 + 1 則留言 + 2 則留言 = 5 則留言。
- 不重複留言總數:5 則作者已知的留言 + 1 則作者不明的留言 = 6 則留言。
- 已知且不重複的作者帳號數:帳號 A + 帳號 B + 帳號 C = 3 個帳號。
- 作者不明的留言數:1 則留言。
報告應寫成:「觀察紀錄共包含六則不重複的第一層留言:五則來自三個已知作者帳號,另一則的作者身分不明。」
不要回報為確切的四個帳號。C4 可能屬於 A、B、C,或另一個帳號。不要回報為六個人、三名追蹤者,或任何已確認的顧客。
C2 與 C6 仍計入留言數,但不會增加已知帳號數。C4 維持未確認狀態;不刪除,也不以猜測的方式指定作者。
7. 只在需要時補充公開個人檔案資料
統計留言參與情況不需要完整檢視個人檔案。只有研究問題需要目前的公開帳號背景資料時,才加入個人檔案查核。
只查看已知且已核實的公開個人檔案網址。保存查核日期,並將個人檔案表與留言表、帳號表分開。不要將不確定的使用者名稱視為已確認的帳號配對。
後續的個人檔案查核,只能說明該次查核時可取得的資料。它不能證明追蹤關係、買家身分,或兩個帳號之間的關係。如果沒有經過核對的身分關聯,也不能將作者不明的留言改列為作者已知。
如果之後需要清理重複的個人檔案紀錄,請使用另一篇 Instagram 個人檔案身分辨識指南。那是後續的個人檔案紀錄處理工作。留言參與統計仍應以自身的來源 ID 為依據。
如果下一項工作是審核抽獎參加紀錄,請使用 Instagram 抽獎參加資格指南。這項參與統計不能決定參加資格。觀察到的留言者帳號,不會自動成為有效的抽獎參加紀錄。
8. 核對表格,並說明收集限制
只有通過下列檢查後,才能接受結果:
- 每則計入的留言都能連回來源資料列與選定貼文。
- 每個計入的帳號都能連到至少一則作者 ID 已知的留言。
- 重複觀察到同一則留言,不會增加不重複留言數。
- 同一作者發表多則留言,不會增加已知帳號數。
- 缺少作者 ID 的紀錄維持未確認狀態。
- 作者已知與作者不明的留言數相加,等於不重複留言總數。
- 報告列明選定貼文、收集時間、留言範圍與限制。
如果未通過某項檢查,請保留受影響的紀錄,並說明原因。請使用下列判斷表:
| 情況 | 下一步 |
|---|---|
| 缺少作者 ID | 將留言計入作者不明組 |
| 同一則留言的作者 ID 互相衝突 | 核對來源,並讓作者關聯維持未確認狀態 |
| 缺少發表時間 | 將時間維持為未知;不要猜測是否符合日期限制 |
| 貼文未收集或未查看 | 將其涵蓋情況標為未知 |
| 已儲存的樣本達到設定上限 | 回報上限,避免聲稱收集範圍完整 |
| 某篇選定貼文沒有已儲存的留言 | 回報已儲存的留言為零則;聲稱貼文沒有留言前,須先查核 |
| 只有回覆數,沒有回覆紀錄 | 計算留言者時,排除這些回覆 |
收集數量未達上限,仍不能證明收集範圍完整。請回報實際觀察到的內容。除非另有證據支持,否則避免使用「所有留言者」。
如果重複收集,請保留收集日誌,並比對各份匯出資料中的留言 ID。文件所列的輸入設定沒有「自上次執行後」或「僅限新留言」開關。不要假設再次執行只會傳回新紀錄。輸入範圍,核對日期為 2026 年 10 月 25 日;僅依文件所列設定。
報告應一併列出留言數、已知帳號數、作者不明的留言數、貼文涵蓋情況,以及收集限制。請說明回覆、追蹤者、按讚者與非公開顧客紀錄,不在這項公開第一層留言分析的範圍內。
來源與延伸閱讀
作者 Chronometrica · 更新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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